「给大家介绍一下」2021年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计划?

 admin   2024-05-05 04:06   6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一、2021年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计划?

1、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绿色、环保


2、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2日--4月29日


三、工作目标


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抓手,做好机关机关环境卫生工作,指导乡镇超市、农贸市场开展环境治理和经营秩序整顿,做好在传染病防治中以病媒生物防治为重点,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创造良好的环境。文明、卫生、有序、生态。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科普工作。


各单位要开展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贵阳市医疗应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全面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友好的生活方式。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海报等大众化方式,加强公众对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向群众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和重点任务,普及疾病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健康观念,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注重环境卫生整治。


广泛发动群众,组织集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争创绿色家园。要针对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题,特别是后街、农贸市场、小餐馆、小作坊、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薄弱环节以及垃圾清运等得到了公众的强烈反馈。针对环境不及时污染、动物粪便污染等题,重点开展“三清一绿”工作,即清理垃圾、清理水体、清除死角、绿化环境。同时,结合卫生镇创建、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村镇创建的总体要求,开展大扫除通过“全镇环境卫生保洁”活动,认真做好责任路段的环境保洁和绿化美化工作。


开展病媒综合防治。


结合春夏季传染病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群众运动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病媒孳生重点场所,开展春季病媒控制,降低病媒密度。有效预防媒介传播疾病的发生。


-4。组织开展春季全民健身活动。


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融入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要结合春季天气转暖、群众户外活动增多,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步行、跑步、类运动等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体验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行动、参与爱国的良好氛围。健康运动。


-5。大力推进禁烟和控烟工作。


在政府部门各办公室张贴禁烟标识,开展控烟工作,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倡导戒烟行动,劝阻吸烟行为,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和文明素质。


二、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政策?

找出缺点。各地要及时开展本地区健身设施现状调查,评估健身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对比相关标准法规和公众需求,查找健身设施建设短板。同时,要系统梳理城市空地、街角用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可建设健身设施的空间资源,以及城市文化、养老、教育、商业等可结合的设施资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建设健身设施的非用地和非建筑目录或指南。


制定行动计划。各地要结合相关规划,在一年内制定健身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补短板,明确每年的目标任务,围绕群众就近健身需求,优先规划建设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的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设施。运动场、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场等健身设施,统筹考虑增加紧急疏散功能。对确需建设的大型场馆,要严格审批,合理布局,兼顾社区使用。


规范审核程序。各地在组织制定涉及健身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时,必须就健身设施建设内容征求同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审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必须符合国家健身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和规范。严格检查。对已竣工、交付使用和新建、改造的健身设施,必须严格使用管理,防止挪作他用。


3、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


盘活城市闲置土地。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和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各地可应社会主体要求,提供城市闲置土地用于健身设施建设,并可按规定管理。依法兼容用途和当地有关临时建筑的规定。


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需求。在不妨碍防洪和供水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依规在河流、湖泊、海滩沿线建设健身步道等。


支持以租赁方式提供土地。鼓励各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以先租赁后转让形式提供土地的,健身设施建成开业并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可协议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转让后的土地应继续使用健身设施的建设、经营。按用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采取先租赁后转让或者租赁与转让相结合的方式的,可以依法办理招标拍卖挂牌手续。在租赁供应时实施。


倡导土地混合利用模式。支持健身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整合。在不改变或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建设健身设施,通过与用途相适应的土地所有者达成使用协议,推动健身设施项目实施。在养老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安排足够的健身空间。


四、提高建设运营水平


简化审批流程。各地要深化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放权、放管、优化服务改革,协调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区域内、水务、应急管理、园林、城市管理等部门,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健身设施项目审批效率。


鼓励改造和建设。各地要统筹、公共卫生、应急避难等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场馆和平民用改造,在新建、改建公共场馆时预留改造条件,强化其作用。在重大疫情防控、风险规避、避灾方面。方面功能。相关改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具体要求由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等部门另行制定。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气膜结构馆和装配式馆。“十四五”期间,全国将新建或改扩建约1000个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


落实社区支持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备社区健身设施,并必须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侵占、占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新建社区实际情况和应急疏散需要建设健身房等设施。现有居住社区社区健身设施不符合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要与城市老旧社区改造紧密结合,统筹社区健身设施建设。对不具备建设标准健身设施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


支持社会参与。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室外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健身设施的产权由有关各方依法协商确定。建成后5年内,其产权和功能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社会力量可以申请利用城市闲置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或者已明确划定为文化用地但尚未完成供地的土地建设临时室外健身设施。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不影响土地。供应。


推进委托经营。推进公共场馆“功能改革、机制改革”工程。规范委托运营模式,编制推广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场馆合同示范文本文本。鼓励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运营团队,鼓励将公共场地预约、赛事信息发布、运营服务统计等任务委托给社会力量,提高运营效率。


推动设施开放。完善大型场馆免费或低价开放的补贴政策,支持场馆免费或低价向社会开放。探索学校场馆设施开放潜力,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激励机制,鼓励地区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场馆,促进学校场馆的开放。推动公共场馆为学校开展活动提供免费或低价服务。充分发挥城市现有公共设施潜力,加强对公共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价和监管,对开放程度低、利用率低、服务满意度低的要求限期整改用户。加强公共场所户外健身器材建设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消防安全标准,确保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


加强信息化建设。公共场馆管理和经营者要积极落实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预约系统,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网站、电话等渠道开放预约、登记信息,确保人员进场、进场。出场可追溯,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入场限额。对于开放式室外健身设施,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人群监测,发现人员聚集过多的情况及时进行疏导。


五、实施群众行动


丰富社区赛事活动。总局要加强统筹指导和顶层设计,结合“我要上全运”群众赛事,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民参与的“全民社区运动会”。充分发挥社区赛事在激发斗志、促进邻里互动、增强社区认同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项目推进和综合保障,激发社区组织协办赛事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俱乐部举办社区赛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承办社区赛事和培训项目。赛事主办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疫等安全管理要求,制定相关预案。


推动“互联网+健身”。依托现有和资源,委托专业机构开发基于PC、移动和第三方的全国社区活动管理服务系统,集全国公共健身设施布局、科学健身知识、社会指导员和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约、社会教练咨询、运动训练报名等功能,作为“全民社区运动会”的综合服务保障。依托该,我们以市场化方式打造“全民社区运动会”品牌,鼓励各地正在开展或拟开展的线上线下社区活动自愿加入,并提供相关活动的组织管理、人才和技术支持。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提倡居家健身。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线上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和免疫力的积极作用。在健康中国行动系列中,我们大力推行家庭健身推广计划,鼓励各地与网络合作开设家庭健身课程。鼓励明星等专业技术人才参与直播健身活动,普及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激发人们健身热情。


夯实组织人才基础。各地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社区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培育发展社会指导员协会、社区俱乐部等基层组织。加强社会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指导员层次结构,充分发挥其组织社区活动、指导科学健身的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


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意见落实情况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对省级人民政府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进行监督和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抓紧细化健身设施规划、用地、开放运营等政策和标准,完善社区和家庭健身措施,指导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把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群众纳入重点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提出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措施。地区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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